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立卷单位档案工作是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立卷单位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2021年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列入立卷单位的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见附件3)。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立卷单位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印发<南通大学立
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档〔2016〕2号)和《关于<南通大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表>(2021年度)的具体说明》(见附件2)开展本单位档案工作自查自评,填写《南通大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表(2021年度)》(见附件1),按通知规定时间向档案馆报送。
(二)考核。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指标对各立卷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评议打分。
(三)反馈。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小组向各立卷单位反馈考核意见。各立卷单位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小组提出复议,考核小组经认真核查后及时答复。
(四)审核。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核查情况,确定各立卷单位考核结果,并将《南通大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结果审阅表》上报学校档案工作分管校领导、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校史及年鉴编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最终审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立卷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南通大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表(2021年度)》(一式三份)报送至档案馆16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ag@ntu.edu.cn。
联系人:王梦,办公电话:85012498。
附件:1.南通大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表(2021年度).doc
2.关于南通大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表(2021年度)的具体说明.docx
3.南通大学2021年度立卷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对象一览表.docx
档案馆 校史馆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