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立卷单位档案工作是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立卷单位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2021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根据学校档案工作要求,凡本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师生员工、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实物、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均属档案范畴。
2021年归档材料是指:2020年度由本校各立卷单位职能活动所形成和处理完毕的各类文件材料,其中包括各立卷单位开展职能活动的照片、光盘等声像材料,获得的奖状、锦旗、奖牌、奖杯,获赠的书画、工艺品及其他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实物;2021年度所形成的学籍类文件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评审材料、毕业生合影及研究生学位照等声像材料;2020年度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详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通大馆档〔2020〕1号)。
各单位要根据《南通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修
改稿)》、《南通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归档范围,认真做好由本单位职能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把好归档材料的审核关,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密、按时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2.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移交制度。按照学校档案馆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归档照片应为原图,同时移交与纸质文件材料相配套的电子版),经移交人、接收人核实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3.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归档质量,请各单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馆进行文件材料目录录入及电子文件上传,由档案馆工作人员给予及时指导和核对。
三、归档时间
请各学院(室、中心)于4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各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各立卷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归档照片和实物的移交工作。
四、移交地点与联系人
档案类别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党群类、行政类、外事类、财会类 | 黄晓晖 | 85012484 | 档案馆168室 |
教学类、出版类 | 朴卫华 | 85012484 | 档案馆166室 |
设备类、科研类、产品类、基建类 | 王梦 | 85012498 | 档案馆168室 |
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 费鸿虹 | 85012485 | 档案馆184室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 | 黄晓晖 | 85012484 | 档案馆168室 |
档案馆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