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大档〔2005〕9号
关于印发《南通大学实物档案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大学实物档案归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通大学实物档案归档整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统一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物档案是指以物质实体为载体,反映本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特定物品。一般包括奖品、印信、名人字画、校际交流中收受的礼品及学校发展中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二、收集范围
(一)奖品实物档案
本校在重大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科研、教学、外事、体育等活动中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颁发的奖杯、奖状、奖章、奖牌、证书、证章、锦旗、荣誉册、光荣册等。
(二)印信实物档案
本校因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并失效的印章,包括钢印、铜印、胶印、木印等。
(三)名人字画实物档案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人及社会知名人士为学校作的题词、画作等。
(四)学校发展中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建校以来使用过的校牌、匾等。
(五)本校与国内、外校际交往中收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礼品。
三、实物档案比较珍贵,均为永久保存。
四、收集办法:
1、每年年底一次性集中向校档案馆送交本单位当年获得的奖品、奖状。
2、送交时应附交实物档案的文字说明(见附件),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二份。
3、外校赠送的礼品,各单位应将清单送档案馆,实用的继续使用;珍贵的,档案馆保存并办理交接手续。
4、各单位如需保留一段时间的,可保存一年后再送交档案馆,但应将文字说明送档案馆。也可随交随收。
附:“文字说明”要求
1、一般实物档案文字说明应包括:实物名称、材料规格、产生时间、制作单位、送交单位、送交时间。
2、奖品奖状文字说明应包括:奖品(状)名称、材料、级别、授奖单位、授奖时间、送交单位、送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