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范曾艺术馆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3-12-25 录入员: 邱立 来源: 档案馆

范曾艺术馆工作职责

 

在南通大学党委领导下,范曾艺术馆履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艺术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范曾艺术馆工作。

2.拟订范曾艺术馆工作规章制度及业务规范,并负责贯彻落实。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范曾先生作品及相关著作;编制检索工具,开发范曾艺术馆数字信息资源。

4.做好艺术馆的参观与接待工作,充分发挥范曾艺术馆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和对内素质教育基地的作用。

5.了解掌握国内外范氏诗文研究的前沿动态,制定范氏诗文研究所阶段和中长期工作计划与目标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范氏诗文研究的图书、资料、信息,建立范氏诗文特色专题知识库;编研、出版《范曾研究》;组织、开展范氏诗文研究与学术交流并进行成果推介、展示。

6.做好对馆藏作品的分类、入库、建档以及维护工作;做好展厅和库房的巡查以及温湿度的监控工作;做好场馆设备维护和环境美化工作。

7.开展艺术馆兼职讲解员的招募与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维护范曾艺术馆网站。